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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破解“停车难、停车乱”——吴忠市民期待《吴忠市停车场条例》施行

停车场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是关系民生改善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因停车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周转利用率低和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日益突出。

《吴忠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3日批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由总则、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组成,共四十七条,对规范停车场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供应不足,实现停车规范有序,让“有位可停、便捷可及”成为一种常态。

10月11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我市相关部门,对《条例》进行专业解读,并就广大市民对《条例》出台的期盼进行了采访。

《条例》鼓励专用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有条件向社会开放

每天下班回家都要上演“抢车位”大战,本该和睦相处的邻里邻居因为停车问题,闹得面红耳赤;在繁华商业街区,一边是某单位专用停车位“空无一车”,另一边公共收费停车位“一位难求”。如今,我市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停车难”问题已成为群众出行困难的一大难题。

“你看,像这样的市中心,停车位那么紧张,那边一大片位置都空着不让停。”不少人都像市民杨立生一样遇到过这种停车难题。在繁华商业街区,由于部分停车位属于商业设施、企事业单位等专用车位,如不是这些场所的员工或到这些场所办事,则不能占用这些专用停车位,哪怕停车位处于闲置状态。

据吴忠市城市管理局统计,全市5个县(市、区)机动车保有量29万辆,停车泊位20.93万个,车均泊位数仅为0.72,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市区停车泊位需求量约为13.99万个,供需按照1:1.1配比计算,城市建成区需提供12.71万个停车泊位。但市区现有停车泊位共计10.46万个,尚不能满足现状停车需求,还缺少2.3万个停车泊位,城市停车位“一位难求”现象突出。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现在我市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乱停车,住宅小区停车位紧张,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等现象存在,希望我市多规划停车泊位,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此次出台的《条例》在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增加停车泊位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条例》主要从推进停车位‘新增、挖潜和共享’三个方面出发作出规定,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增加停车泊位。”据吴忠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科科长马少梅介绍说。 

马少梅说,在《条例》中,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和建设力度,推进停车场“新增”。《条例》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不得擅自修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等建设项目,应当建设停车场;并强化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通过推进地上地下停车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停车位有效供给。二是充分利用闲置场所,推进停车场“挖潜”。《条例》规定市区建成区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地块以及建筑退线区、边角空地等,优先用于设置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居民住宅区可以在共有部分的场地、道路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三是盘活存量资源,推进停车场“共享”。《条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提供错时停车便利;倡导本地车辆在节假日、双休日不占或者少占用餐饮集聚街区停车位,便利外来消费者停车,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在采访部分市民表示,对《条例》有一定的了解。家住利通区盛世花园的居民杨素珍告诉记者,平时在停车的时候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在停车场里来回转圈都找不到停车位,甚至有时候找车位的时间还多过停放的时间,她想了解一下在加强停车智慧管理服务方面,《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针对市民杨素珍提出的这个问题,马少梅介绍说,《条例》立足立法为民的理念,对加强停车智慧管理服务作出了规定:建设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完善停车数据实时采集、发布等智能化功能,向公众提供实时空余车位显示、车位预约、收费信息等服务,实现停车泊位一网统管。同时,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参与停车服务和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将停车信息纳入本市停车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并将公共停车场出入口采集的车辆数据、视频图像接入本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虽然还没有正式施行,但还是很期待。路面停车本来就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的好事,希望《条例》尽快出台,让路面停车既便民又舒心。”市民仁志鑫说。

“《条例》实施以后,对我们管理型的企业来讲有好处,条例里面提到了一些新的智能设施、无感支付还有充电桩设备,对这个行业后续化服务提升有很大的好处,在这里我还是呼吁大家停车管理是个法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遵守。”吴忠市城市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马龙说。

《条例》对停车场的使用、道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停车有序,是文明城市的标志,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体现了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在即将正式施行的《条例》中,就停车场的使用、道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为驾驶员的各类停车需求提供全面服务,进一步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当前,我市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停车场(位)数量总体不足、私人管理停车场治理难、免费泊位僵尸车辆多、核心地带停车泊位紧张等问题。

缓解停车难,扩大停车泊位供给与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是当前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目前,我市即将出台的《吴忠市停车场条例》将填补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法规空白,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进一步维护停车秩序,优化停车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刘学芳说。

近年来,我市深挖公共资源潜力,按照应划尽划、应增尽增的原则,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泊位。2019年新增1.9万余个,2020年新增2600余个,2021年新增2100余个,2022年新增1400余个,市区停车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即将出台的《条例》明确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施划以及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明确要根据区域停车供需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制定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则;在居民住宅区、商业街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周边道路,设置限定时段道路内停车泊位;在居民住宅区门口、公共交通换乘站点、学校、幼儿园等停车需求集中的地段,设置机动车临停快走泊位;新建交通客运换乘场站、学校、医院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落客区,便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多种措施并举方便群众出行。

“《条例》对在道路内停车泊位也进行了规定,目前,我市在划定停车泊位的同时,也加大对违停的治理,《条例》第33条对停放车辆作出相应规定,我们将以《条例》相关规定为基准,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有效治理城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大队大队长张建忠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城市的发展、道路建设情况,科学优化交通组织,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时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建设停车泊位,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

“我希望《条例》能尽快实施,既能制止不文明停车现象的出现,也能对停车场的使用、停车泊位的设置等问题进行集中管理,只有大家齐头并进,遵守交通秩序,才能实现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市民马宝强说。  

《条例》对停车收费做出明确规定 

我市有车一族或多或少碰到过类似的停车场缴费经历:停车时长哪怕只超过一两分钟,也要按照1小时计费。虽然只是几块钱的小事,但总让人心里不舒服。不少车主抱怨说:“有时候就因为排队或者手机网络的原因耽误了一会儿,就不得不多掏一个小时的停车费,真是心有不甘。”

随后,记者走访我市内多家停车场发现,虽然不同停车场收费单价不同,但按小时收费已成为绝大多数停车场的普遍计费规则。采访中,多个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停车费都是电脑计费的,哪怕只超过1分钟甚至1秒钟,系统也会多扣除1小时费用。

停车收费一直是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条例》是如何规范停车收费的?又有哪些免费情形?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学芳告诉记者,《条例》在起草过程中,有很多意见建议是针对停车收费的。在《条例》中专门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合理原则,根据不同情形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二是规定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设置公示牌,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三是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的经营性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四是对没有经营资格违规收取停车费用的,《条例》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责任,切实强化监管。

“对于免收停车费,《条例》进行了以下规定: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辆以及国家、自治区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时间不满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停放时间不满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鼓励各类停车场在法定节日期间免费开放。”刘学芳说。

记者|吴海燕 邹丽 见习记者 王亚兵

责任编辑|马静雪

校对|邵玉璐

终审|毛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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